
1月16日,桃源县按照中国残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》和省残联《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正式启动了新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。
为尽快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核发管理残疾人证,桃源县残联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,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,成立了桃源县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。1月12日,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,印发了《桃源县贯彻落实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〉实施意见》,共同协调解决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。1月15日,组织两家评定医院评定医师业务培训,明确了残疾评定的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。同时,向各乡镇下发通知,明确了办理残疾人证必须具备的材料,以及办理残疾人证工作流程,要求各乡镇迅速传达到村(社区)和广大残疾人群众。根据省残联要求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五保户、低保户一律免评定费,由评定医院审核资格,收集材料,建立登记台帐,年底一次性和县残联据实结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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